陳S ir揚言(第1487期)
  推遲有保留價值的建築的死亡並不是真正的保護,只是推卸責任而已———不讓它們死在自己的手上。
  同城媒體報道,中山四路騎樓半死半活了。這片騎樓只活化了騎樓底給行人遮陽避雨的功能,二層以上封閉起來,既不通風,也不採光,是否漏雨也不知道,是一個死空間。廣州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教授湯國華認為,這事讓人難以理解。其實,這荒唐事荒唐得很清楚,這段騎樓,活的是臨街的外立面,死的是路人看不到的樓上空間。所謂賣面光,所謂金玉其外敗絮其中是也。這就是廣州。這段短短的騎樓街就是今日廣州之真實縮影。
  假如不是各種各樣的好聲音聲嘶力竭地喊著要保護騎樓,比如說放在十幾年前,這段騎樓毫無疑問地要被徹底拆除,讓你哭都沒有地方哭。能夠半活,這是廣州的進步。這是廣州歷史性的進步。對於這一點必須要充分肯定。是的,時代在進步,人們的觀念也在更新。十幾年前,也許有人會覺得拆掉這段短短的騎樓街,讓整個南越王宮博物館一覽無餘地袒露在中山四路上才是高大上,而現在人們開始覺得,不拆這段騎樓,一來順應民心,二來也表達了對廣州歷史的珍愛,更為高大上。這就像過去很多農民不知道自己家的豬槽來自秦漢,現在知道了就不肯輕易地賣掉了,也捨不得用來喂豬了。
  既然珍愛,為何又不讓它徹底活、好好活呢?這裡頭有觀念問題也有實際操作上的問題,比如說產權問題,活化改造的成本問題,不能一概而論。不過我覺得大原則是明晃晃地放在那裡的———只能活,不能死。“半死半活的騎樓”做出了一個凡是老廣州都明白的預警:二層以上不久將會發黴、生白蟻。也就是說,半死半活的結果還是死。只不過不是馬上死而是將來死的問題。推遲有保留價值的建築的死亡並不是真正的保護,只是推卸責任而已———不讓它們死在自己的手上。廣州已經有過太多的有保留價值的老建築被漚爛而死的慘痛教訓,當口當面矗立在中山四路上的這段騎樓街會不會重蹈覆轍?如果繼續封閉二層以上,答案絕對是肯定的。
  湯教授在此次雨中考察還發現了一個問題,目前這17棟騎樓,統一了山花(正立面最高處),統一了窗戶樣式,統一了立面顏色,統一了外牆材質,而這些“統一”完全違背了廣州騎樓的特點,犯了騎樓穿衣戴帽時簡單化的錯誤,“每棟騎樓其實都不一樣的,為何建築方不找原來的歷史圖片來做比對呢?”他問。這不僅僅是對中山四路騎樓街的技術批評或建築美學批評。這實際上揭穿了保留和修複的動機———騎樓是活給人看。好比對一個久病不愈的人,如果要帶他去看醫生,天天煲藥做治療真的很花錢很麻煩;買盒化妝品往臉上塗塗抹抹一下,再換件光鮮點的衣服就可以帶出去見人了。整飾騎樓街的各種“統一”,我們在廣州見得還少嗎?比這一段騎樓街更長也更有味道的中山六路,不是也被狠狠地“統一”了嗎?甚至連店鋪的招牌都被“統一”得不堪入目,Sow hat?不過,哪怕是花被冚雞籠,你也要真心把花被做好描好啊。廣州有時真的叫人無語。
  廣州人在說到屋的時候總是會說到“人氣”。沒有人氣,再好的屋子都會漚爛。所謂人氣就是屋子裡頭必須要有人住。以前很多華僑出國前都會把自己華美的房子甚至整棟別墅交給佣人住,除了慈悲報答之心以外,最重要的就是擔心房子一旦沒人住就會漚爛。如今保護騎樓已經成為廣州的社會共識,但是相關部門還是停留在僅僅把騎樓看做是一堆老磚頭加一堆老木頭,只是非常粗糙地整飾一下外立面就交差了,說到底是與保護的初衷背道而馳的。要讓騎樓活下去,唯一的選擇就是趕緊要讓活人住進去或者駐進去———不管是商業用途還是住宅。□陳揚  (原標題:騎樓之活在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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